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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于喜成等3户的不动产登记公告(继承)
发布时间:2023-12-18  
不动产登记公告 
         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(2024年06月18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振兴区花园路18号(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)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0415-2316501

 
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(m2 用途 备注
土地/房屋
  于继革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批发市场综合楼919室 70 成套住宅 继承
  吴永兰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批发市场综合楼927室 72.3 成套住宅 继承
  于喜成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批发市场综合楼914室 42.26 成套住宅 继承
 
 
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3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