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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7-05
尊敬的广大市民:
根据我市出台今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意见,为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求,凡是2024年7月31日前办理入学所需房屋不动产登记的,在窗口受理业务时,提供2024—2027年适龄儿童入学的证明(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),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为您提供即时办结服务,不动产权证书立等可取。
特此通知
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4年7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