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366号
遗失声明
林岩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东新路32-2号3单元阁楼5房屋,受理凭证(201705240164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林岩
2018年12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