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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355号
发布时间:2018-11-27  
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355号

遗失声明

丹东汇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国祥路11号404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201508180003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丹东汇友股份有限公司

2018年1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