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353号
遗失声明
盛葵臻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健康路79号4单元211室房屋,受理凭证(201811150027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盛葵臻
2018年11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