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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346号
发布时间:2018-11-16  
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346号

遗失声明

王茂宏、霍洪波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宾馆路26-1号2单元103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201511120063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王茂宏、霍洪波

2018年11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