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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342号
发布时间:2018-11-15  
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342号

遗失声明

王小铭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北环西街47号2单元106室房屋,受理凭证(201810220053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王小铭

2018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