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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339号
发布时间:2018-11-13  
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339号

遗失声明

郭鹏、马鑫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十一纬路铁路住宅58号楼1-16号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2015110300322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郭鹏、马鑫

2018年1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