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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323号
发布时间:2018-10-29  
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323号

遗失声明

李杰、王喜坤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文庆路77号204号房屋,预告登记证(022852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李杰、王喜坤

2018年10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