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323号
遗失声明
李杰、王喜坤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文庆路77号204号房屋,预告登记证(022852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李杰、王喜坤
2018年10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