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322号
遗失声明
丹东宏 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八街铁路南的土地,土地使用权证(国用(2008)06142006(2))和坐落在丹东市振八街铁路北的土地,土地使用权证(国用(2008)06142006(3)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丹东宏 置业有限公司
2018年10月26日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322号
遗失声明
丹东宏 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八街铁路南的土地,土地使用权证(国用(2008)06142006(2))和坐落在丹东市振八街铁路北的土地,土地使用权证(国用(2008)06142006(3)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丹东宏 置业有限公司
2018年10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