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307号
遗失声明
谭阁生前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新康村五队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9202223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谭新莉、李海源
2018年10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