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267号
遗失声明
杜丽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财神庙3号3310室号房屋,受理凭证(证号:201809050163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杜丽
2018年9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