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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267号
发布时间:2018-09-19  
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267号

遗失声明

杜丽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财神庙3号3310室号房屋,受理凭证(证号:201809050163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杜丽

2018年9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