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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262号
发布时间:2018-09-14  
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262号

遗失声明

牟晓杰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兴东街74号1404号房屋,受理凭证(证号:201808050055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牟晓杰

2018年9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