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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234号
发布时间:2018-08-23  
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234号

遗失声明

李克伟、陈英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233-1号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04116573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李克伟、陈英

2018年8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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