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网上公告 > 遗失声明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221号
发布时间:2018-08-14  
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221号

遗失声明

金莲玉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沙河镇街73-2号3单元2106号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0031912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金莲玉

2018年8月14日

栏目更新
栏目热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