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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208号
发布时间:2018-07-30  
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208号

遗失声明

王晓东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国桢路40号3单元406号房屋,受理凭证(证号:201801080124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王晓东

2018年7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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