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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202号
发布时间:2018-07-26  
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202号

遗失声明

李震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九道街8组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08112607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李震

2018年7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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