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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201号
发布时间:2018-07-26  
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201号

遗失声明

孙龙哲、朴玄珠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堰江花园1号楼705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03112966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曹恩娟

2018年7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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