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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197号
发布时间:2018-07-20  

 
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197号

遗失声明

宋晓娥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205号1单元1516号房屋,受理凭证(证号:201806290218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宋晓娥

2018年7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