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183号
遗失声明
方向明、王秀玉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中宝街43号1103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100402103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方向明、王秀玉
2018年7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