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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169号
发布时间:2018-06-27  

 
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169号

遗失声明

何志强、孔蕃永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滨江一号6625宅0003幢2单元2806室房屋,房屋预告登记证明(证号:023302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。

 

特此声明


声明人:何志强、孔蕃永

2018年6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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