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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157号
发布时间:2018-06-12  

 
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157号

遗失声明

李秋华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十一经街建委楼601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06113488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。

 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李秋华

2018年6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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