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154号
遗失声明
楚小羽、龙连浩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十一纬路铁路住宅44号楼4-18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0024962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楚小羽、龙连浩
2018年6月8日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154号
遗失声明
楚小羽、龙连浩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十一纬路铁路住宅44号楼4-18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0024962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楚小羽、龙连浩
2018年6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