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152号
遗失声明
刘绍秀生前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红房街工商银行4号楼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00122457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栾桂清
2018年6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