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133号
遗失声明
张元成、苏福英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河深沟村岭前组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056568)遗失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张元成、苏福英
2018年5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