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055号
遗失声明
朱运顺、常淑花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窑沟村九组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170430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朱运顺、常淑花
2019年3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