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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121号
发布时间:2018-05-11  
 
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121

遗失声明

  范新荣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振兴区振七街918#2单元36室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00104885)遗失。

  特此声明

声明人:范新荣

20185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