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118号
遗失声明
晋国兴、何明华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丹东市梨树沟九组丹国土资振安宅地字【2013】45号丹东市农民住宅用地批复遗失,声明作废。如有不实,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特此声明
2018年5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