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105号
遗失声明
因保管不善,坐落在振兴区建安小区2#楼309室权利人为杨华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97010541)遗失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丹东市国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
2018年4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