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100号
遗失声明
张玉坤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振兴区十纬路铁路住宅71号楼4-11室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160527011411)遗失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张玉坤
2018年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