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094号
遗失声明
刘毅、王丽萍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201号905号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11092103211号)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刘毅、王丽萍
2018年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