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090号
遗失声明
范栋,贾奇娟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九江街虹桥小区19#1单元703号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98125104号)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范栋,贾奇娟
2018年4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