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
楼房镇人民政府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丹东市楼房乡楼房村二组土地使用证,土地使用证号(证号:063061010号)遗失,声明作废。如有不实,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楼房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0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