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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077号
发布时间:2018-04-02  
 

遗失声明

王春、张瑞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振八街和馨园18505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04110530)遗失,声明作废。

  特此声明

 声明人:王春、张瑞 20184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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