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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050号
发布时间:2019-02-28  

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050号

遗失声明

李立国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宝山大街122号1单元601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20150629010111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李立国

2019年2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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