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
赵盛宣、于萍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22-19号2604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150604000711)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赵盛宣、于萍
2018年3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