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网上公告 > 遗失声明
遗失声明【2018】丹东市037-1号
发布时间:2018-02-11  
 

遗失声明

李帼忱生前所有的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九江小区4-1号楼103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04120247号)遗失,声明作废。

  特此声明

 声明人:杨乐舜

  20180211

栏目更新
栏目热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