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
张晟滔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文庆路31-4号303室房屋,不动产权证(证号:辽(2017)丹东市不动产权0001658号)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张晟滔
2018年01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