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
于同良、周安蕊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40号3单元1106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150422007611号)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于同良、周安蕊
2018年01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