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
燕更翔、常凤梅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26-7号2004室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08150179号)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燕更翔、常凤梅
2018年0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