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【2019】丹东市034号
遗失声明
赵航持有的,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广场小区3号楼508室房屋,受理凭证(201901220125号)因保管不善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赵航
2019年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