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
闫淑芝生前所持有的、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元宝区山上街铁路住宅小区151号楼2-5室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02143288号)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董方红
2017年8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