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
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,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丹东市元宝区朝凤小区12号楼103-2号房屋的他项权证(证书号2013220727号)遗失,声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
2017年6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