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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7】丹东市0134号
发布时间:2017-06-21  

遗失声明

 吕世岩、李新宇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振安区曙光路16号102室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13032604511号)遗失,声明作废。

 

  特此声明

 

 

声明人:吕世岩、李新宇

2017年6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