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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7】丹东市085号
发布时间:2017-04-18  

遗失声明

    叶明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大众南路5号417室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09080312111)遗失。


  特此声明



声明人: 叶明


2017年4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