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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7】丹东市073号
发布时间:2017-03-30  

遗失声明

      白景河、代云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18-1号601室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090313099-1、20090313099-2)遗失。


  特此声明



声明人:白景河、代云


2017年3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