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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7】丹东市072号
发布时间:2017-03-30  

遗失声明

      王传民、李淑珍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宝山大街27号805室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06120138)遗失。


  特此声明



声明人:王传民、李淑珍


2017年3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