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
姜伟、高美晶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胜利街汽车厂北厂小区25号楼1-403室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2012122211111)遗失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姜伟、高美晶
2017年3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