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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7】丹东市053号
发布时间:2017-03-02  

遗失声明


  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恒曦公司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坝外二号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95001692)遗失。


  特此声明



声明人: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恒曦公司

代理人:程秀英

2017年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