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
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恒曦公司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坝外二号房屋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95001692)遗失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恒曦公司
代理人:程秀英
2017年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