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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声明【2017】丹东市038号
发布时间:2017-02-14  

遗失声明


 于仁洲,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丹东市元宝区黑沟村一组,房屋所有权证(证号:辽丹元宝村房字第0338号)遗失。


  特此声明



声明人:于仁洲、刘英

2017年2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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